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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002+AKS-AA25_B3B^41_007_0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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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 서명 : 대사편년 (大事編年v7)


再鞫潑洁



▼원문보기12b  처음으로
鞫樂安校生薛弘福招引李潑李洁白惟讓又曰李震吉
得讖書於柳德粹處潑洁惟讓更爲拿鞫


下備忘記曰李潑等出於諸賊之招書札往來不啻父子
兄弟事狀昭著證據已悉依律處斷委官請收議黃廷彧
兪泓金命元尹卓然朴忠侃黃琳邊協金貴榮李山海 沈 守慶 鄭澈任說李陽元等議當初旣不承款斃于杖下以
證據擬罪遽加重律甚爲未穩潑在獄謂同繫者曰吾悔
不用趙憲之言以至此耳


潑在獄以血書裾曰妄交逆賊禍及老母南望痛哭地黑
天蒼兄弟俱死杖下


潑母尹氏時年八十稚子年纔八歲俱壓膝潑母臨刑怫
然斥言刑訊之過濫潑子招曰矣父平日殺兒者入則孝

▼원문보기13a  처음으로
出則忠逆賊之事非所聞也上曰此言豈敢出於此兒
遂幷斃杖下時則辛卯五月也


荷潭錄曰松江以庚寅九月遞相潑母尹氏以辛卯五月
死於壓膝刑卽柳成龍委官時也壬辰松江歸見柳相責
之曰公何忍殺潑母子也柳曰公若在則可救乎松江曰
吾忍不救哉事實如此而東人歸咎松江何也


白惟讓與汝立書札多有犯上不道之語自上抹去其甚
者下于鞫廳有曰此人猜忌狠愎又曰此人少無人君之
量云上命斷以逆律鄭澈曰經幄出一汝立已是大變 惟 讓 雖無狀豈復爲汝立乎上大怒以大臣專權爲敎斃
於杖下

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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